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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来源: 时间: 2021-09-22 15:35 浏览次数:

    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是中共祁东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拟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委和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开展相关调研和理论探索,研究拟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考评体系。
 
    (三)负责全县党代表联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国、省、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和督办县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询问的有关事项;指导全县党代表联络工作;
 
    (四)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拟订和参与拟订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及其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宏观管理和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承办全县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疆有关工作;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人武干部的队伍建设和宏观指导;指导全县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六)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统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县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对外交流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干部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县委管理干部和市委委托管理干部档案,承担干部档案查借阅、学历学位审核认证等服务工作。
 
    (八)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反映县处级及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查处;负责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公务员相关监督工作;负责市委、县委管理的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初审或审查。
 
    (九)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县管干部、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工作,完成上级调训任务。
 
    (十)统筹管理人才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人才资源的开发、管理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规定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县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各行业优秀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十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老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拟定老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和制度,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督查、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综合调研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参与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设备设施采购等后勤管理服务;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建、工会、文明创建、政法综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和信访工作;负责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组工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织部门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涉组涉干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祁东组织工作》杂志的组稿与编辑工作;负责组织史的编纂工作;承办部机关干部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人事调动、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等工作以及部机关和全县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建设;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组 
 
    负责县委管理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考察、任免、调配、考核等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有关干部政策和文件;负责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选调生和党外干部工作;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工作;承担来祁挂职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按干部权限负责干部调配工作;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呈报、工资、待遇、退休等;配合市委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奖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对部分在祁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负责全县干部的退休退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安置;负责股级干部的任免、调配、备案工作;承担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了解掌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宏观指导;研究与制定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公务员职级职数核定管理;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非领导职数设置管理;负责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建设、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承担以县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对外交流有关工作;负责制订实施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制度政策,组织、配合做好全省四级联考相关工作;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呈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办理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任等相关手续;研究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等政策法规;承办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考试录用和遴选、选调公务员委托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办法、指标等调查研究,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央以及省、市、县有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奖励、惩戒、辞职辞退和申诉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审批工作;负责干部关爱基金的管理、审核和使用。
 
    (四)干部档案室 
 
    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干部档案资料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干部档案的利用与开发;负责干部档案室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负责干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干部档案信息服务利用工作;负责指导部门管理的干部职工档案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领导干部的档案工作。
 
    (五)干部教育组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审核、评估县级单位异地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参加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考核评价;组织全县干部的培训、调训、送训;宏观指导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干部监督组(举报中心)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反映乡科级及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查处;负责对乡科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公务员相关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项的报批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初审或审查。
 
    (七)人才工作室 
 
    负责承担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拟定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负责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拔和管理;协调人才开发的区域交流和合作;负责省、市派科技特派员的申报、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工作。
 
    (八)组织组(党代表联络室) 
 
    负责研究和指导国有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负责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党的组织隶属关系的呈报、审批及党委换届选举的呈报、审批和业务指导;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指导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负责指导、管理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衡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乡镇(街道、管理处)农村党员冬春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党内统计工作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管理;指导、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导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党费管理;指导全县党内关怀工作,负责县本级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指导全县党内表彰工作,牵头拟受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审查工作。指导各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县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单位召开党代会和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乡镇和县直单位、在祁有关党委等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负责全县党代表联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国、省、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和督办县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的有关事项;指导乡镇党代表联络工作。
 
    (九)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拟定老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和制度;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完善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三个保障机制;督促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待遇的落实;督促老干部配偶和遗孀待遇的落实;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协调;宣传、表彰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指导老干部群团组织相关工作;指导老干部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县委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承担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相关调研及督促检查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乡镇、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十一)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考评体系、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推荐评优、政治安排等相关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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